近年来,北京一些高端饭局中活跃着一类被称为“饭局掮客”的人。他们穿梭于觥筹交错之间,自称认识某位领导、某部门负责人,甚至冒充“领导秘书”“内部人员”,以“能办事”为名,行骗财之实。公开报道和司法案例反复揭示:这些所谓的“关系硬、能疏通”,绝大多数不过是精心包装的骗局。但也要看到,现实中并非全是虚构关系。有的人确实认识一些部委、科研机构的人员,甚至能促成一些项目合作。然而,恰恰是这种“真关系”,一旦后期演变为“揽工程”“收居间费”,危险更大,后果更严重。 一、饭局掮客的两副面孔 第一副面孔是纯骗局。这类人通常先包装身份,自称认识某领导、某部门负责人,甚至冒充“领导秘书”“内部人员”;再安排高端饭局,把人约到饭店包间,饭桌上介绍一桌“重要人物”,营造“关系很硬”的假象;最后先承诺后要钱,承诺能帮忙“捞人”“审批”“调动”,随后索要“活动费”“打点费”,拿到钱后拖延、失联,甚至直接消失。已有案件中,被告人在北京饭店设“高端饭局”,谎称桌上坐着“中纪委”“军委领导”等,骗取请托人140万元,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刑。 第二副面孔是“真关系”陷阱。有的人确实与部委、科研机构有交往,能拿到一些项目、课题或合作机会。但问题在于,项目到手后,他们往往不满足于正常中介服务,而是进一步提出要“揽工程”“做分包”“收居间费”“介绍费”“协调费”。这种情形披着“真实关系”的外衣,实质上却可能演变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。对领导干部而言,这种“真关系”饭局比纯骗局更隐蔽、更危险。 二、“真关系+揽工程+居间费”为何异常危险 项目分配、工程发包、科研合作,本应依法依规、公开透明。一旦靠“关系”拿项目,再靠“居间费”变现,就可能踩上多条法律红线。 如果掮客本人是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取财物,可能构成受贿罪。如果请托人送钱送物,可能构成行贿罪。如果掮客不是国家工作人员,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收取财物,可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;请托人则可能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。 如果涉及工程招投标,围标、串标、明招暗定,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。如果涉及科研机构项目、财政资金,套取、挪用、贪污科研经费,可能构成贪污罪、挪用公款罪等。所谓“居间费”并不是挡箭牌。合法居间与违法勾兑的界限,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、是否谋取不正当利益、是否违反招投标法规、是否损害国家利益。只要是以“关系”为筹码、以“居间费”为名收钱,就可能被认定为权钱交易。 三、公开案件已经敲响警钟 司法实践中,不少政治掮客最终落马,因利用影响力受贿、行贿等被查处,相关官员也被追责。饭局诈骗案件中,请托人往往血本无归,即使钱交了,事情也办不成;若借款用于请托办事,相关借贷关系还可能被认定无效。更值得警惕的是,一些领导干部因为参加了一次饭局、介绍了一个人、打了一个招呼,最终被拖入违纪违法的泥潭。 四、如何识别和避开风险 凡是“能办大事但要先交钱”的,基本都不可信。 正规办事走公开渠道,不会靠饭局和私下打点。任何以“活动费”“打点费”“居间费”名义索要钱财的,都应立即警惕。 不要轻信饭桌上介绍的“领导身份”。 很多头衔、关系都是编出来的,不能作为办事依据。即便对方确实认识一些部委、科研机构的人,也不能成为利益输送的理由。 项目合作必须依法依规。 该招标的招标,该审批的审批,该公开的公开。不要相信“先拿项目、后期揽工程、再给居间费”的模式,这种模式往往就是违法犯罪的开始。 保留证据,及时报案。 若已被骗,保留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饭局录音等,尽快向警方反映。遇到索要“活动费”“打点费”“居间费”的,可向单位、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咨询核实,不要私下转账。 五、领导干部尤其要防范 北京骗子多,掮客多。有的掮客确实认识一些部委和科研机构的人,确实能拿到一些项目,但后期要揽工程、收居间费,异常危险。领导干部特别要防范,不然后果严重。 不要以为只是“吃顿饭”“介绍个人”“帮个忙”。一旦涉及项目分配、工程发包、科研经费、居间费用,就可能触碰纪律和法律底线。不要参加不明身份的饭局,不要轻信“能通关系”的承诺,不要介绍、打招呼、插手工程项目,更不要纵容身边人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力谋利。 饭局不是法外之地,关系不是护身符。无论是虚构关系还是真有关系,只要涉及请托办事、送钱送物、揽工程、收居间费,都异常危险。领导干部唯有相信组织、依靠组织,走正道、守规矩,管好自己、管好身边人,才能真正行稳致远。 特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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